少妇口述:享受老公午夜的征服
医网摘要:初夜对我们而言,就显得异常神秘与神圣。阿松很疯狂,我由他摆布,我喜欢被他征服,他则从我身上得到了满足和女人最抒情的呻吟,还有一个暧昧的词汇,是人出生后最早学会的,也是最初的人权,即“不要”!我越是“不要”,他就越是兴奋,并且每次都high到最高点。
阿松经营的酒吧生意不错,这意味着他的白天依然有条件做“管家”,干杂活、看小孩……我的事业也很顺达,现在已是一家广告公司的副总经理,并且我路上的回头率仍然很高。白天,我很自信、很理性,夜晚则是我另外一个好“去处”,我可以很女人地撒娇,可以迷人天真,把自己弄成一杯红酒,自己躲在里边偷笑,然后让丈夫服用、陶醉,花天酒地,良辰美景。我现在想通了,只要彼此还有爱,这一切便不会有什么变故,除非不爱了。
以上是林女士的“性情故事”,很独特,有一点是我们很赞赏的,即把“性爱”光明正大地纳入婚姻的具体经营当中,正视它的作用,发挥它的特效,这很聪明,可谓神来之笔,很美妙,很成功。其二,性爱的另一个名字是“权力”。叔本华说过:“性欲及性的满足,是意志的焦点和意志的最高表现。”男女都会在性爱中追求一种权力,这是情色因素之一,往往通过对方“听话”等表现来感受在性行为中的掌控权,从而觉得自己很有能力,以满足一己的权力需求。在这方面,林女士非常配合,极大地满足了她的做过“大哥”的浪子丈夫,这貌似牺性,其实不然,林女士得到了这种权力追求,因为有些时候,权力的需求也可能是被动,特别是女性,在进行一些带有“被强迫”味道的性行为时,会特别兴奋,进而产生出强烈的快感,这是因为:第一,可以“推卸责任”,比如林女士认为,法式性爱一种正经女性该有的行为,可是在丈夫半强迫、半诱导下做了,她就可以将违反禁忌的责任推到丈夫身上,而不必自责“我真是个荡妇”,自己可以更理直气壮地享受快乐;第二,在被“迫”过程中,因为对方将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自己身上,这让被动的一方感觉自己是那么令人情不自禁,这种欣赏而渴望的感觉,会让人不禁飘然欲仙;第三,性可以用来奖励,却不可用于惩罚。此外,做太太的要有享受性爱的心,否则长久以往,会有性冷感的危险。显然,在这一方面,林女士做得很出色。
>>>故事:我和老公“无耻下流”生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