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家点评15种常见食物相克法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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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11/3/29 来源:医网病友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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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对于食物相克,我们并不陌生。坊间很多传言说,一些食物混搭在一起吃之后,会引起食物中毒现象,严重者甚至会死亡。但是,这些食物相克法则真的是正确的吗?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看看,专家是怎么点评这些常见的食物相克法则的。
9.狗肉加大蒜
相克“理由”:引起中毒
狗肉和大蒜同食可以引起中毒,饮用人奶或豆豉汁可解其毒。
专家评判:实践证明,食之无害。
《本草纲目》里的确有“狗肉与蒜食,损人”的说法。但是蒜茸狗肉是很常见的一道朝鲜菜,狗肉和大蒜也被贵州、广西、湖南、广东等地人们经常搭配,吃者甚众,从未听说有什么不良后果。有些地方还有“吃肉不加蒜,营养减一半”的说法。
10.栗子和牛肉
相克“理由”:消化不良
牛肉和板栗子混在一起吃,易出现消化不良、呕吐等症状。
专家评判:不但不相克,还可强身健体。
板栗属于坚果类,淀粉含量很高,并不像核桃、榛子、杏仁等坚果那样富含油脂,难以消化。同时还富含膳食纤维,营养保健价值很高。在冬季,板栗和牛肉一起炖着吃,对那些肾虚、脾胃功能较弱的人非常适合,健康人吃更能强身健体。不过食用时一定要控制好量,比如进食牛肉每次不要超过2两,栗子六七粒即可。
11.鸡肉加芝麻
相克“理由”:中毒
鸡肉与芝麻相克,同食量大可能死亡。
专家评判:纯属无稽之谈。
说鸡肉和芝麻同食会中毒是非常荒谬的。鸡肉中所含的蛋白质是优质蛋白,此外,还含有饱和以及不饱和脂肪酸。芝麻中含有植物性不饱和脂肪酸,同时含有维生素E和丰富的钙,两者在一起没有任何不良反应,更不会导致死亡。
中餐里着名的“芝麻鸡里脊”、“鸡肉芝麻条”和“怪味鸡”都是这两种原料很好的结合实例。我国南方很多地方产妇“坐月子”时有吃麻油鸡的传统,被当成是产妇恢复体力的最佳调养品。
本文来源: http://lady.ew86.com/a/20110329/3583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