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期还能有性生活吗?需要注意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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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13/3/1 来源:医网病友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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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按传统的说法,孕妇怀孕期间是不宜过性生活的,但实际上在女性怀孕期间,很少有夫妻真正停止性生活,如是采取相应的措施,掌握分寸,是不会有问题的。再说,从“妊娠期不用避孕”这种解放感出发,提高了夫妻的性兴奋性,加深了两人的感情。
按传统的说法,孕妇怀孕期间是不宜过性生活的,但实际上在女性怀孕期间,很少有夫妻真正停止性生活,如是采取相应的措施,掌握分寸,是不会有问题的。再说,从“妊娠期不用避孕”这种解放感出发,提高了夫妻的性兴奋性,加深了两人的感情。
孕期性生活的适宜体位
孕中期也是夫妇二人探索和体验不同性交体位的一个机会,此时可尝试和体验适宜孕期的体位,一般来说,下面这些姿势适合准妈妈准爸爸采取,如:女上位、侧卧位、后侧位等。
孕期性生活注意事项
·孕早期应适当减少性生活
妇女怀孕后因内分泌机能发生改变、早孕反应和顾及对胚胎的影响,对性生活的要求和性反应降低。妊娠前3个月,一方面由于胎盘尚未发育成熟,胎盘与子宫壁的连接还不紧密,另一方面孕激素分泌不足,不能给予胚胎强有力的维护,此时进行性生活,可能会造成流产。
健康提示:孕早期的性生活以每月1-4次为好。性交时,应采取不压迫腹部的体位动作,如丈夫手臂伸直的正常体位、不压迫腹部的交叉体位或扩张体位,动作要缓和,避免剧烈刺激。丈夫应关心休谅妻子,为了母子的健康,孕早期尽量减少性生活。
·孕中期适当性生活
怀孕中期,胎盘已形成,妊娠较稳定;早孕反应也过去了,性欲增加,可以适度地过性生活。孕中期适度地进行性生活,有益于夫妻恩爱和胎儿的健康发育。国内外的研究表明:孕期夫妻感情和睦恩爱,孕妇心情愉悦,能有效促进胎儿的生长和发育,生下来的孩子反应敏捷,语言发育而且身体健康。但性生活也不是多多益善,须合理安排,对性交姿势与频率要加以注意,避免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。
健康提示:此时为安全期,性生活以每周1-2次为宜,性交可采取夫妻双方习惯和舒适的姿势,但要注意不要压迫腹部,体位可采用前侧体位,侧卧体位、前坐体位或后背体位。丈夫不要刺激孕妇乳头。孕妇要注意自身调节,不要过度兴奋,以免诱发流产。
·孕晚期应尽量避免性生活
怀孕后期,孕妇腹部明显膨隆,体型和体重发生明显变化,身体笨重,腰背酸痛,性欲减退。子宫敏感性增加,任何外来刺激即使是轻度冲击都易于引起子宫收缩,引发早产。
健康提示:夫妻间应尽可能减少性生活次数,以每月1-4次为好,以免发生意外。性交时间要缩短,动作要柔和,最好采用丈夫从背后抱住孕妇的后侧位,避免造成腹部受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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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 http://lady.ew86.com/a/20130301/933255.html